我院获批建立河南省第四批博士后研发基地
发布时间:2014-03-10

 根据《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管理办法》(豫人社博管[2011]5号),按照建立研发基地的条件和要求,经专家评议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(豫人社博管[2014]4号),我院获批建立河南省第四批博士后研发基地,开展博士后工作。博士后研发基地将为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,提升项目层次和水平,促进科研成果转化,实现产学研结合做出重要贡献。